因定期有不少來自世界各地的傳媒和機構申請到澳門大學校園拍攝取景,除了受邀活動、公開活動及已獲同意的採訪活動外,傳媒、公共機構、非牟利機構、商業機構等在校園拍攝取景須事先提交申請和獲得大學批准方可進行拍攝,且須遵守相關規定。相關申請程序如下:
..2. 商業拍攝,請提前最少30日曆天向大學校園管理及發展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申請。
取景規定
- 澳門大學為重要的教學科研單位,拍攝期間,請遵守校園管理相關規定,配合學校工作人員的指示和管理,遵守社會公德,愛護校園環境、植物等,不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科研和生活秩序;
- 遵守保護肖像權與私隱權等法律規範;
- 澳門大學有權拒絕任何校園取景申請,並無須解釋原因。此外,澳門大學有權隨時撤銷已批之申請、或即時要求停止取景並離場(如發現存有違規、安全風險,影響教學、科研或生活秩序,或突發重大事件等情況)。
- 申請須知及相關條款之含義及適用,均由澳門大學擁有最終解釋權。澳門大學保留隨時修訂、補充或更新本條款之權利,並以最新公佈版本為準。
如有查詢,可透過電郵 prs.media@um.edu.mo 聯絡我們。